您的位置:首页 > 贸促新闻 > 最新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宁市支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18-03-23 11:4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宁市支会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编办文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宁市支会主要工作职责1、履行开展与各国和地区经济贸易界、工商协会等经济贸易团体和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2、负责与各国和地区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和商协会的联络与交流;3、组织参加和举办或与国(境)外相应机构联合举办有关国际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会议;4、组织我市经贸企业和团体到国外举办展览会、商品展销会、出国商务考察、交流培训、招商引资等;5、向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及法律服务;6、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出具国际商事证明;7、主管南宁市国际商会工作等。8、编辑出版《南宁贸促信息》刊物、网站、微信平台维护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中国贸促会、广西贸促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群团工作改革,强化职能,提升服务质量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按中国贸促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部署的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贸促会各项工作之中,以落实“一带一路”战略为统领,加快推进贸促会改革发展,加快拓展贸易投资促进工作,不断强化商事法律服务,进一步增调动经贸界人士、企业和团体的力量深入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推进南宁对外贸易投资促进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参与服务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的各项工作,做好客商邀请和接待工作。

二是利用国内贸促系统和网络,积极宣传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

三是积极配合市各经贸及相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对接项目,牵线搭桥。

四是撰写国外产品市场需求、投资意向等信息及调研分析文章供市领导决策参考和向企业提供准确信息。

五是加强与台湾世贸中心广州代表处驻南宁联络点的联系,进一步促进桂台企业交流与合作。

(三)拓展联络渠道,进一步深化与国内外商协会以及贸促机构的合作

一是继续进一步密切与东部沿海、珠三角、长三角、渤海湾等地区贸促机构、国际商会间的联系,积极宣传推介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投资环境。

二是加强与世贸中心会员和国外商协会的联系与合作,为双方企业间的交流合作、贸易洽谈牵线搭桥。

三是巩固与东盟国家驻广州、南宁总领事馆的合作基础,拓展欧美国家工商机构联系渠道,充分利用国际商会平台,为政府和企业服务积累更多的联络资源。

四是密切联系海外顾问,发布详实的海外供求信息,促进对外投资,为会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四)积极开展“请进来”活动,服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一是对内着重与中国贸促会各行业协会、天津、陕西、黑龙江、广州、沈阳、等部分省市贸促会、国际商会加强横向联系与交流,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借助兄弟贸促会的力量“借船出海”,为企业提供境外展会出展观展的服务。

二是拟邀请部分兄弟省会(首府)城市贸促支会、贸促系统会展联盟单位及其他友好商协会组织当地企业前来南宁投资考察、对接项目或邀请参加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

三是继续跟踪南宁市世贸中心项目进展,为加快南宁世贸中心秘书处机构的建设提供服务。

四是密切与东盟国家驻邕总领事馆及其商协会的联系,加强开拓东盟市场的服务。

(五)进一步加大“借船出海”力度,扩大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

一是主动对接和借助中国贸促会和天津、沈阳、大连、珠海等发达地区贸促会的境外展会优势,“借船出海”,组织企业“走出去”。

二是积极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展办展,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六)围绕南宁世贸中心项目打造南宁国际商会品牌,推广会员企业定制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1、加快推进南宁世贸中心项目,提升商会影响力。

2、积极推广会员企业定制服务。一是根据企业需求,组织企业赴进出口贸易发达地区,尤其是对东盟国家贸易发达地区考察,为会员企业开拓东盟市场寻找商机。二是密切与县(区)团体理事单位联系,带领会员企业和县(区)团体理事单位到国内外寻找项目。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和企业需求组织企业拜访东盟驻邕总领馆、商务联络处等。

 3、加强商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一是深入会员企业开展调研。通过调研,争取写出反映企业诉求的调研报告供上级领导作参考。二是提升对南宁国际商会会员企业服务质量。三是树立“商会发展靠大家;商会发展、企业发财”的理念,充分发挥各会员企业的主人翁作用,大家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各种座谈会、项目洽谈对接活动及筹备举办2018年南宁国际商会会员企业产品信息交流洽谈会的工作。四是继续办好《南宁贸促信息》,进一步充实版面、丰富内容,提高质量;编印新版会刊和会员名录册;进一步完善、升级和扩充南宁贸促网,特别加强英文版的内容;进一步完善、改进商会微信平台。五是利用“两会一节”和东盟国家驻南宁总领事馆商务处这两个重要平台,不定期组织企业开展项目对接和贸易配对洽谈,增进彼此了解,扩大交流与合作。六是发挥全国贸促系统资源优势,在商贸投资信息、参展、观展、高端访问、贸易仲裁等方面为会员企业做好服务。六是为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做好商会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提高服务履职能力;根据会员企业的需求和我会总体工作部署,适时举办最新政策法规、法律咨询、电子商务、企业形象以及海外有关国家的经济环境、政策介绍等方面的培训和沙龙活动。

(七)主动代言工商,积极维护会员企业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贸促会姜增伟会长在《中国际商会与地方贸促会共同发展和服务会员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上的讲话精神,主动融入国际商会大家庭,整合网络资源,借力发展。同时,充分发挥贸促会亦官亦民和“四位一体”的体制优势,在开拓海外市场过程中为企业保驾护航,维护好会员企业的权益。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本部门的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会展联络部、法律事务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034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宁市支会(一级预算单位)

2. 034001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宁市支会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编委下达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1人,共11人。实有人数:行政编制人员8人、工勤编制1人,共9人。

(二)人员构成

编委下达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1人,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共15人。实有人数:行政编制人员8人、工勤编制1人,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共13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24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3.82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4)住房保障支出(类)

2.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43.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3.65万元,同比下降2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3.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3.65万元,同比下降20%。其中:经费拨款243.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3.65万元,同比下降2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退休(提前退休)、人员调动等原因较2017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因办公场地搬迁,无租金支出。

2018年支出总预算243.82万元,基本支出168.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 %,比2017年预算减少22.88万元,同比下降11 %;项目支出75.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比2017年预算减少 40.78万元,同比下降35 %,其中,专项项目支出 75.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0.78 万元,同比下降 35 %,补助县区支出0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退休(提前退休)、人员调动等原因较2017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因办公场地搬迁,无租金支出,项目支出减少。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43.82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3.8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15.0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年度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75.3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年度项目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0.2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1.5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7.5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0.1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在编职工、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0.1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在编人员、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3.8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在编人员、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前退休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8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8万元,与2017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本部门2016年车辆改革,车辆已全部上缴。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91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与2017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45万元,同比减少0.25万元,下降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采购项目减少。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3.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无含有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宁市支会

                            2018211

 

表格名称更新时间操作
   南宁市贸促会2018年预算(补充).doc
 
 下载
分享到: